为了实现征、退税工作的有效衔接,番禺区国税局将自 2007 年 4 月 1 日 起,对全区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即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受理环节及审核环节调整到企业所在地的税务分局办理,全区的外贸企业(包括原试点单位第五、六分局经管的外贸企业)的退(免)税业务统一到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办理。 这次管理模式的调整是番禺区国税局推行 “ 征退税一体化 ” 管理模式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缩短纳税人办税的路程和时间,便于纳税人集中办事,大大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同时也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质量,促进征、退税管理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