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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税十大措施支持外贸出口

阅读数:1831 发布时间:2009-02-19



[20090218]

日前,广东省国税局出台十项措施,积极支持外贸出口,增强出口企业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帮助出口企业渡过难关。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充分发挥出口退税政策的积极作用。包括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国家出台的每一项出口退税政策及时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密切跟踪新出台的一系列出口退税政策对广东外贸出口的影响,深入了解出口企业对出口退税政策的诉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并提出有建设性的政策建议;大力宣传解释出口退税政策,第一时间将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政策通知出口企业,并做好辅导工作。

二、完善出口退税进度考核通报制度,不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在现行逐月通报各地出口退税办理情况和增幅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办理出口退税进度有关指标,包括出口退(免)税申报率、审核率、审批率、退(调)库率和计划完成率,并逐月考核、通报各市。对办理进度较慢的地区,由省局派出工作组帮助、指导,现场解决困扰出口退税进度的有关问题,并督促进度落后地区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尽可能缩短出口退(免)税办理时间。

三、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对纳税信誉好的出口企业实行简化出口退税申报手续和预先办理出口退税。对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等符合“先退税后核销”办法的生产企业,在其退税凭证尚未收集齐全的情况下,可凭出口合同、销售明细帐申报办理退税。对纳税信誉好、被认定为出口退(免)税A类管理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实行先预退税后再进行信息对碰,加快退税进度。对其他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或B级、且财务管理健全、没有偷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实行简化退税申报凭证和加快退税审核进度的办法,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尚未到期结汇的,申报退税时可暂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审核退税时,可先使用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办理退税;对免予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运用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审核退税试点地区的企业,也可暂不审核对碰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在具体办理出口退税的顺序上,优先办理近年来从未发生过偷、骗税或涉嫌偷、骗税行为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

四、建立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在对全省出口退(免)税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建立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建立省、市、县(区)三级国税部门与重点出口企业的直接沟通联系平台,及时送服务,排疑难,增强税收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积极争取出口退税计划,为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提供充足的指标。2008年以来,广东省国税局多次向国家税务总局汇报广东省出口退税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税务总局下达更多的出口退税指标,为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提供了资金保障。今年,广东省国税局将继续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广东省退税指标的实际需求,争取上级支持,以满足及时办理出口退税的资金需要。今年总局已下达广东省的第一批出口退税指标就能满足半年的出口退税资金需要。

六、继续争取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目前,广东省下放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的试点工作仅在佛山、江门两市开展。国税部门将在密切跟踪、加强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和取得成效的同时,不断总结两地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的试点经验,向上级积极争取逐步扩大下放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的试点范围,力争2009年在珠江三角洲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审批权限下放的试点范围。

七、与省外汇管理局联合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实现全省出口退税收汇核销的无纸化。自开展运用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电子数据审核退税的试点工作以来,大大简化了出口企业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申报手续,同时退税部门减少了一项人工审核的单证,提高了出口退税工作效率。试点地区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申报、审核审批效率大幅提高,退(免)税进度进一步加快,优化退税服务的效果非常明显,深受广大出口企业欢迎。为将这一便利措施扩大到全省出口企业,广东省国税局已与广东省外汇管理局商定,力争在2009年将广东省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运用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电子数据审核退税的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实现全省出口退税收汇核销无纸化。

八、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因电子信息缺失而影响的退税问题。在外部,继续做好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工作。在内部,认真做好出口退税信息的收集、传递、对审等基础工作,确保信息传递的畅通,保证出口退税的正常办理。及时向总局反映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省市沟通,有效解决有时由于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出口收汇核销电子信息、专用发票和(消费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缺漏而影响的出口企业退税问题。

九、及时跟踪了解当前广东省外贸出口面临的困难,积极向税务总局建议出台进一步促进外贸出口的税收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跟踪全省外贸出口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进一步支持外贸出口的税收政策建议,包括建议进一步上调出口货物平均退税率2?3个百分点。如进一步提高机电产品、五金、建筑陶瓷、锁具刀剪等出口货物退税率,恢复钢材铝型材、松节油等环境破坏不大、国内市场饱和又已取消出口退税的部分出口货物的退税政策。将出口企业无法预知和控制而产生的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改为免税管理,同时取消对新办企业、小型出口企业加强退税管理的政策。建议改进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减轻出口企业收齐备案单证的工作量。

十、认真做好专题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和管理制度。一是继续开展出口企业退(免)税存在问题及对策的专题调研,为支持外贸出口献计献策。二是继续探讨加强征、退税衔接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实现途径,推进征退税衔接制度创新。三是开展出口退税如何适应海关推行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新要求的调研,以适应海关新监管模式下的出口退(免)税管理。四是深入研究加工贸易税收政策和深加工结转税收政策调整对外贸出口与税收的影响与对策。

为更有效应对全球金融风暴,化危为机,广东省各级国税部门在春节传统假日期间也坚守岗位,日夜兼程办理出口退税,做到随时受理、加快审核审批、及时退库。今年1月,全省共办理出口退(免)税156.8亿元,同比增加22.37亿元,增长16.64%。进一步缓解了广东出口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也极大地提升了全省出口企业实现省政府关于全年外贸出口有所增长目标的信心和决心。